西安交通大學文件
西交財〔2014〕48號
關于做好2014年年終財務結算事情的通知
各院、處、二級獨立核算單位及有關單位:
爲確保學校2014年年終結算與財務決算事情順利完成,真實、客觀地反映學校事業發展及資金的收支、使用情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嚴格凭据相關財經法規制度的規定,認真做好本單位年終結算事情。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凡在財務處核算的各類經費的負責人要對本人所主管經費的全年收入、支出、結余情況進行認真審考核對(各項目收支情況可在財務處網頁上查詢),如發現有錯、漏、串戶等情況,請于12月15日前到財務處及時查對更正。跨年度的財務支出數字不得更改,跨年度未登卡的預算自行作廢。
經費結余在1000元以下的小額戶,請經費負責人盡快與財務處聯系,進行核對清理。逾期未處理的小額戶,年終統一銷戶,余額上交學校。
三、各單位要凭据中央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要求,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經費治理,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四、爲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年終前不再辦理追加預算事宜。
五、各單位負責人要提高認識,加強預算執行的全過程治理,規範經費使用。對學校部署的運行費、業務費和項目經費等經費嚴格凭据批複的預算使用。
學校嚴格實行“零基預算”制度,2014年末,學校撥付各單位的教學經費、實驗經費和行政辦公等公用經費結余將全部予以收回。請各單位合理部署,按事情計劃規範使用經費。
六、學校的預算執行及年末資金結轉情況是教育部部署下一年度預算撥款的重要指標,各單位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已納入學校年度績效考核體系。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預算執行和結余結轉資金問題,堅持加速預算執行進度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宁静性、規範性、有效性並重的原則,督促項目負責人加速預算的執行,將責任落實到人,合理使用資金,保證項目經費在年底前按要求執行完畢。由于個別單位項目經費執行滯後造成學校撥款減少的,學校將相應扣減該單位經費。
七、科研項目負責人應加強科研經費的治理,嚴格凭据預算和科研經費治理的有關規定使用經費,並做好科研項目結題和審計驗收事情。請已結題的橫向科研項目負責人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
凡需財務處審核課題經費執行情況報表或經費決算報表的,經費負責人請至少提前3個事情日到財務處科研經費治理中心(主樓A205室西)辦理相關手續(科研經費決算編制流程可在財務處網頁查閱)。
八、各單位要認真清理各類往來賬款。暫付款應于12月15日前沖賬報銷。因故需跨年度報銷的暫付款,需由借款人寫明理由、沖賬時限,由經費主管人簽署意見後交財務處。無故拖欠的暫付款項按《西安交通大學往來款項治理辦法》處理。各單位負責人、經費主管人有責任督促本單位職工或學生及時清理所借公款。
校內往來單位的暫存款原則上年終不留余額。電話費、郵費、複印費等內部轉賬業務辦理時間截止到12月17日,請校內相關單位在12月22日前辦理完結算手續。
九、各書院、學院要與學生處和財務處密切配合,配合做好學生欠費的催繳事情,同時繼續做好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事情,以保證學費收入足額清繳。
十、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修繕項目,請抓緊辦理工程決算、審計、報銷和牢固資産入賬等手續。
十一、校園事務與物業服務處、曲江校區治理辦公室應加洪流電費接纳事情力度,盡力完成接纳計劃,確保水電費足額收取。
十二、有上繳任務、整天职擔的相關單位應與財務處核對本年度應上繳學校的任務數及整天职擔金額。如有差異請于12月15日前予以調整,12月22日前全額上繳學校。
需返還工資的二級單位請于12月22日前到收入與薪金治理中心(主樓A205室東)辦理工資返還手續。
十三、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年終賬務的核對事情:
1.實驗室與資産治理處、圖書館、校園規劃與基本建設治理中心與財務處認真核對牢固資産,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2.人力資源部與財務處認真核對工資數據庫。
3.學生處、研究生院與財務處認真核對學生獎(助)學金發放數據庫。
4.学科计划与建设办公室与财政处认真核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學科建設”专项资金的预算部署和执行情况。
5.住房與社區治理處與財務處認真核對住房資金收入情況和住房資金發放庫。
6.社會教育治理處、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與財務處認真核對學校的對外投資。
十四、爲了解決師生現場報賬期待時間長的問題,財務處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在全校範圍內全面推行“網上報賬系統”。自2014年11月17日起,財務處各核算中心現場業務辦理數量將按限額控制。爲了節約業務辦理時間,請廣大師生在辦理財務報銷業務時,盡量選擇“網上報賬系統”。
十五、由于銀行憑證需按銀行進賬日期劃清進賬年度界限,因此,12月15日起,各項轉賬業務(含外地彙款)一律通過網銀辦理。
十六、2014年末,財務處將進行新舊會計制度的轉換事情,屆時將對原有核算體系和核算系統進行更新,並將更換經費控制卡,原則上12月15日以後不再新開項目戶,具體部署另行通知。
十七、本年度對外辦理報銷業務及收費的截止日期定爲2014年12月22日。
十八、根據票據治理的要求,各單位在財務處領用的各種票據(含未用或未用完的票據),請務必于12月22日之前到收入與薪金治理中心(主樓A205室東)結清賬務,並到財務與信息治理辦公室(主樓E1204室)辦理票據核銷手續。相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治理,不得坐支。新年度根據事情需要再行領取。
十九、校內二級財務核算單位應根據本通知精神在年終前進行財産清查、財務檢查和相應的賬務處理,並按要求做好新舊會計制度轉換事情,按時上報2014年年終決算報表(含財務情況說明)。
二十、校辦企業年終財務結算事情由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具體部署。
財務處辦公地點及聯系電話:
財務與信息治理辦公室:
82664831(興慶校區主樓E座1204室)
預決算治理辦公室:
82667985(興慶校區主樓E座1203室)
核算治理辦公室:
82663916(興慶校區主樓E座1205室)
收入與薪金治理中心:
82668425(興慶校區主樓A座205室東)
科研經費治理中心:
82664832(興慶校區主樓A座205室西)
興慶校區第一核算中心:
82668426(興慶校區主樓E座206室)
興慶校區第二核算中心:
82668429(興慶校區理科樓104室)
曲江校區核算中心
83395055(曲江校區西二樓六樓618室)
雁塔校區核算中心:
82656102(雁塔校區醫學辦公樓124室)
會計服務中心:
82668734(興慶校區理科樓106室)
西安交通大學
2014年11月20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黨委(党工委、总支)。
校长办公室 主动果真 2014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