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老師: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領導小組批准,現將201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廣大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者弘揚優良學風,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學術傳承創新價值的精品力作,充实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书的哲學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结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爲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罗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社會科學以及交织學科的基礎性研究。
三、項目類別與資助額度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從今年起分爲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重點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分量厚重、創新性強、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结果,每項資助金額爲30-35萬元。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價值較高、具有一定創新性的研究结果,每項資助金額爲20-25萬元。申請重點項目未達到立項要求、但達到一般項目標准的可立爲一般項目。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主要資助研究深入、創新水平較高、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博士論文,突出對優秀青年學者的科研支持,每項資助金額爲20萬元左右。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执法,堅持正確的政治偏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治理規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事情,學風優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每個課題負責人只能爲一人。鼓勵知名專家學者和有長期學術積累的退休科研人員積極申報。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治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须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申請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如申請人所在單位無科研治理部門,可委托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進行申報和治理。
3.申報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结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爲基礎申報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論文完成日期應爲三年以上(答辯日期爲2016年6月30日之前),並在原論文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且增刪、修改內容篇幅須達到原論文字數30%以上。
4.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的申請人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4年5月16日後出生),博士論文答辯等級須達到校級“優秀”以上,論文完成日期爲2016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以答辯日期爲准)。同等條件下,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博士論文的優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
(2)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PP电子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創新工程項目的结果;
(3)已出书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书著作重複10%以上;
(4)结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
五、申報辦法
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由個人直接申報;已與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辦公室指定出书機構簽署出书条约或達成出书相助意向的,須出具出书社推薦意見。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須經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推薦後由個人進行申報。具體法式如下:
1.填寫申請書和申報信息彙總表。下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2、3),用計算機填寫。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爲主學科申報。將填好的申請書(一式7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和申報信息彙總表電子版(確保與申請書有關信息保持一致),連同申報结果交所在單位科研治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並蓋章。
2.准備申報质料。包罗:(1)申請書7份;(2)申報结果7套(如申報書稿超過60萬字,需另外報送6份结果提要,含2萬字左右的结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结果提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以博士論文和博士後研究報告爲基礎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需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並附修改說明(1份);(3)申報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的需提供答辯等級證明质料,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複印件、答辯決議書複印件;(4)往年申報過後期資助項目的结果,需附詳細的修改說明(見附件4)。上述质料的電子版要一同報送社科處。
申報质料一律不予退回,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辦公室將做好申報质料的保密事情。
六、研究及出书要求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定期完成研究任務,獲准立項的項目《申請書》視爲具有約束力的資助条约文本。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完成時限爲1-3年,優秀博士論文出书項目一般應在1年內完成,最長不得超過2年,申請人應按實際研究需要科學測算完成時間。
2.項目最終结果須先鑒定、後出书。各省(區、市)、兵團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治理機構對最終结果組織鑒定後提交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辦公室審核,及格者方可結項並進入出书法式。結項结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辦公室指定出书機構並按要求統一出书,具體事宜由項目負責人與指定出书社洽談。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书,違規者將終止申請或撤項,並通報批評。
3.後期資助項目结果出书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情辦公室將常態化遴選完成質量與學術價值較高的作品,形成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出书结果重點推薦書目”,對優秀结果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
七、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凭据《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和申報通告如實填寫申請质料,保證沒有知識産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爲,凡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申報结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爲的,一經發現查實,3年內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爲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各院科研治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報事情的組織和指導,切實提高申報質量,嚴格審核申請人和申報结果的資格條件,簽署明確意見。
3.請各院統一將申報质料于6月25日前報送至E708進行形式審查,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聯系人聯系。
联系人:张舒婷 82663705
郵箱:shuting19@mkako.com
PP电子科研
2019年5月21日
附:目前暫定的推薦申報出书機構名單(53個)
人民出书社、学习出书社、中国社会科学出书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书社、人民文学出书社、中央党校出书社、中央文献出书社、中央编译出书社、高等教育出书社、北京人民出书社、执法出书社、经济科学出书社、科学出书社、九州出书社、民族出书社、国家图书馆出书社、教育科学出书社、文化艺术出书社、军事科学出书社;上海世纪出书团体、上海人民出书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书社、上海远东出书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书社;天津古籍出书社、江苏人民出书社、山东人民出书社、湖北人民出书社、广东人民出书社、四川人民出书社、陕西人民出书社。
北京大學出书社、中國人民大學出书社、北京師範大學出书社、清華大學出书社、國防大學出书社、複旦大學出书社、華東師範大學出书社、上海交通大學出书社、南京大學出书社、浙江大學出书社、武漢大學出书社、吉林大學出书社、廈門大學出书社、南開大學出书社、中山大學出书社、四川大學出书社、西南師範大學出书社、蘭州大學出书社、安徽大學出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