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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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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2020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2020-01-02  點擊:[]


各系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治理的若幹規定》(中辦發〔2008〕9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外事治理意見》(教外綜)〔2013〕16號及《關于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治理的指導意見》(廳字〔2016〕17號)等有關通知精神和審計事情要求,請各系所認真做好2020年度因公臨時(90天以下)出國(境)計劃制訂及報送事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出訪計劃制訂原則

(一)科學制訂年度出訪計劃

各系所紧密围绕学校、學科建設生长中心事情和教学科研实际需求,坚持因事定人。不部署考察性出访,压缩出国培训规模,不得部署无实际需要的外洋培训,不得加入由外方资助的配景庞大、专题敏感的出国培训。出国加入聚会会议等运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

(二)嚴控計劃外團組

原則上不部署計劃外團組出訪。確有需要臨時部署的出訪,在申請時需提交由本人簽字的情況說明,經所在單位、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國際相助與交流處審批後,報主管外事事情副校長批准。

二、出訪計劃實施辦法

(一)各類因公臨時出國(境)任務,包罗事情訪問、人才招聘、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相助、培訓進修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均需納入年度出訪計劃。各單位對本單位校管幹部、教職工出訪計劃進行审定、彙總,報送國際相助與交流處。

(二)嚴格執行應邀出訪規定。出訪須有外方業務對口部門或相應級別人員邀請,邀請單位和邀請人應與出訪人員的職級身份相稱。

(三)嚴格控制出訪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團組人數不超過6人,每次出訪不得超過3個國家和地區,在外停留1個國家不超過5天,2個國家不超過8天,3個國家不超過10天(均含離、抵我國國境當日)。赴拉美、非洲航班銜接未便國家的團組可根據情況增加1天。

(四)行政出訪團組是指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學院(部)(中心)組織承擔赴國(境)外開展校際交流、與國(境)外科研院所及其他機構間事情交流、人才招聘等出訪任務的團組。出訪計劃包罗出訪任務、前往國家(地區)、時間、天數、人數。

         (五)学术交流团组是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相助,主要包罗开展教育教学运动、科学研究、学术会见、出席重要国际学术聚会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任务需有明确的学术交流相助任务,在外停留天数凭据实际需要部署。,

(六)培訓出訪團組包罗幹部培訓團組、教師培訓團組。年度培訓出訪團組須由組織單位先行立項,報送計劃。

三、出訪計劃報送要求

請2020年有因公出國(境)計劃的老師,于2020年1月8日前,將附件1《2020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明細總表》(電子版)發送至:chengxing17@mkako.com,聯系人:程老師,電話:82667290。

 

PP电子學院外事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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