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中心)、處及有關單位:
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事情是保障第一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爲了開展好此項事情,結合學校目前教師招聘實施辦法,凭据《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辦法》(西交教〔2011〕67號)和《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辦法實施補充細則》(西交教〔2014〕39號)文件(以下統稱爲《認定辦法》),對事情流程梳理如下。
(一)由教師所在學院按《認定辦法》部署輔導事情;
(二)由教師所在學院按《認定辦法》部署輔導事情則
輔導事情完成後由新任教師填寫“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提交系(教學中心)。
(三)系(教學中心)組織第一次試講。試講通過後,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並提交學院。
(四)學院凭据《認定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對新任教師的授課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後組織第二次試講,並提前通報教務處(研究生院),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委派校督導專家參加。試講通過後,專家組在審批表上填寫認定意見。學院簽字蓋章後提交教務處、研究生院。
(五)對于《認定辦法》中的新講師,教務處、研究生院將《審批表》提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按《認定辦法》開展6-10學時授課試講,通過後,在審批表上填寫意見,並返回教務處、研究生院。
(六)教務處、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新任教師的授課資格給出意見。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辦法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學新任教師授課資格認定辦法實施補充細則
教務處
研究生院
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