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請我校切合條件有意參加選撥的畢業生于3月1日下午5點前將報名表交就業中心202室。
2.我院報名學生也可將報名表交學工組,由學工組統一轉交就業中心。報名表上交時間同上。
2011年江蘇省選調生選拔通告(一)
2011年江蘇省選調生選拔事情目前正式啓動。《關于做好2011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事情的通知》(蘇組通〔2011〕12號)已通過機要寄出,請各有關高校注意查收,認真組織做好推薦報名事情。有志于參加選調的同學,請及時與學校聯系。
附:1、關于做好2011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事情的通知
2、2011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高校名單
江蘇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青幹處)
2011年2月12日
關于做好2011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事情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黨委:
爲適應加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要,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生産一線鍛煉成長,鼎力大举培養黨政後備人才,根據《江蘇省選調生事情暫行辦法》和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1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事情通知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數量
1、面向部门“985”高校選調本科以上學曆應屆優秀畢業生100名。
2、面向部门“211”高校選調本科以上學曆應屆優秀畢業生100名。
3、面向部门其他高校選調本科以上學曆應屆優秀畢業生100名。
4、面向全國部门高校定向選調沿海開發緊缺專業本科以上學曆應屆優秀畢業生50名。
以上選調對象爲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選調條件
2011年選調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學習成績優,組織能力強,志願到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事情。
2、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3、“985”高校學生大學期間擔任過班委及以上學生幹部,其他高校學生大學期間擔任過班長及以上學生幹部,任職時間1學年以上。
4、大學本科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4周歲(1986年7月1日以後出生,依此類推),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
5、身體康健。
6、执法、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定向選調沿海開發緊缺專業畢業生,除須具備上述六項基本條件外,還應切合建築學、土木工程、都市規劃與設計、交通運輸工程、應用經濟學、水利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機械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財政金融等專業要求,並志願分配到南通、連雲港、鹽城等沿海開發地區事情。
三、推薦計劃
1、省選調生推薦計劃共3000名左右,其中研究生總數不低于30%。屬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建築學、土木工程、都市規劃與設計、交通運輸工程、應用經濟學、水利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機械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財政金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质料科學與工程、農業資源利用、生物醫學工程等專業的研究生,可不占推薦計劃。
2、沿海開發緊缺專業定向選調不占推薦計劃,原則上同一學校同一專業不超過2人。
3、屬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的研究生,如切合沿海開發緊缺專業要求,可兼報定向選調。
四、事情步驟
1、發布通告。各有關高校通過學校網站或其他方式,將通知和具體實施辦法,向全校應屆畢業生宣布。
2、公開報名。畢業生根據自身條件自願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擇優推薦开端人選。
3、推薦人選。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對院系推薦的开端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後,報高校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有條件的高校可通過考試考核的辦法産生擬推薦人選。推薦人選嚴格凭据下達計劃數進行。
4、人選公示。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對擬推薦人選通過學校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罗人選基本情況和入黨時間、擔任職務及時間、獎懲情況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
5、網上報名。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通知通過公示的推薦人選,登錄江蘇人事考試網站報名,並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後,推薦人選按規定交納報名費,在網上打印准考證。
6、參加筆試。推薦人選參加江蘇省公務員A類科目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和職位類別,凭据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考察人選。筆試成績在江蘇人事考試網站查詢。面試考察人選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宣布。
7、進行面試。面試考察人選統一參加江蘇省公務員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宣布。
8、組織考察。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對面試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了解人選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任職和獎懲等情況。
9、確定擬錄用人選。根據《江蘇省錄用選調生量化考評辦法(試行)》,經百分折算後,凭据5:2:1:1:1的比例對筆試、面試、考察、任職、獎勵情況進行綜合計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
10、組織體檢。凭据《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等規定,組織擬錄用人選體檢,體檢不及格的依次進行一次性遞補。
11、確定錄用。體檢及格的人選,報省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錄用,錄用人選名單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進行公示。
12、辦理錄用派遣手續。錄用人選確定後,發錄用派遣通知到各有關高校。省委組織部與錄用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高校畢業生派遣手續。各有關高校凭据學生的分配去向及時將其檔案轉遞到派遣地的市委組織部,並注明選調生檔案。錄用人選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錄用關系自動解除。
五、分配原則
選調生分配根據各地對幹部人才的結構需求,由省委組織部在全省範圍內統一調配。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事情。执法類專業可部署到基層法院、檢察院事情。沿海開發緊缺專業選調生,定向分配到南通、連雲港、鹽城三市。分配後,凭据公務員法和選調生有關規定進行治理。
六、事情紀律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各有關高校要堅持條件,嚴格法式,認真配合做好人選推薦、組織考察等事情。參加選調的畢業生,要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质料。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並嚴格追究紀律責任。
七、有關要求
根據事情部署,請各有關高校3月10日前將质料報送江蘇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並組織推薦人選完成網上報名。质料包罗《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Excel花样)、《江蘇省選調生推薦表》(一式三份,貼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學生成績單(經學校有關部門鑒章)及身份證複印件。其中《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另需發至jsswzzb@163.com。
聯系電話:025—83393365、83392029,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郵政編碼:210013。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蘇省公務員局
2011年1月24日